第一千七百一十四章 猞猁毛毛献宝_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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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四章 猞猁毛毛献宝

  一名在洛阳城被李靖带领大军攻破的那一天侥幸逃走,藏在山中的唐军士兵目睹此景,一脸的目瞪口呆,眼珠子差点都掉出来。

  “这………这是一只银色的猞猁,天下间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猞猁?”这名唐军溃兵死死爬在一片灌木后面不敢动丝毫,心中骇然欲绝,惊呼不已。

  但那只银色的猞猁却抬头往他藏身之处看了一眼,吓得这士兵脸色一片惨白。

  好在那只猞猁貌似对他没有兴趣,叼着那只大老虎,身形跳跃之间,犹如白色闪电般迅速下山,往山下的官道上跑去。

  那里有一支大军,以不急不缓的速度往洛阳城方向行驶而去。

  很快,这支身形壮硕、神骏无比的银猞猁,便撒着欢,冲入到了正在行军的大军之中,惊得不少战马一阵慌乱,但被马上的骑兵很快就安抚下来。

  士兵们虽然这些天已经见惯不怪,但看着这只神异的银猞猁竟然叼着一只大老虎回来,也是暗自惊叹不已,心想不愧是皇帝陛下的宠物,连兽中之王都是它的猎物。

  这支军队全部是骑兵,人人高头大马,全身黑色钢板甲,队形整齐、煞气环绕,精锐气息扑面而来。

  没错,这支人马正是王君临在立国之后,从各个军团抽调精锐,组建的天卫军团,编制五万人,专司皇宫和天子防卫之事,主将是程咬金。

  就在李靖在上洛城外打出两国开战以来野战之中最大的一次大捷当天,王君临在五万天卫军团的护卫之下,从扬州来到了洛阳地界。

  随行的除了聂小雨、沈果儿、陈咬金之外,还有隋朝长公主杨丽华,以及左相杜如晦和一批朝廷官吏。

  王君临没有乘坐格物研究院给他研究制造的那辆多功能超级马车,而是选择骑马。

  聂小雨、沈果儿自然也跟他一样骑着马随行,只有杨丽华、杜如晦等文官乘坐马车,被大军护卫在最中间。

  程咬金带领人马护卫在四周,此时见银猞猁返回,便眼睛一亮,嘿嘿笑着上前,跳下马,从怀中拿出一个酒壶仍给了银猞猁。

  银猞猁那双金色的眼睛顿时一亮,丢下老虎一跃而起,精准的将那酒壶叼在嘴中,并且刚好酒壶口对着咽喉。

  咕噜咕噜声中,那瓶酒被银猞猁一口喝光,大脑袋一晃,酒壶便仍在了一边。

  程咬金这才上前,小心翼翼的摸了一把银猞猁的脑袋。

  银猞猁喝了一壶靠山烈酒,已经有了几分醉意,也没有理会程咬金,身体有些摇晃的叼起那只大老虎,向王君临所在中军走去。

  这里是山道,大军以三行队伍纵队行军,又是骑兵,五万人马行军长径有足足十里远,银猞猁喝醉了酒,又在队伍的后半截,想要追上王君临还要好一会呢!

  ………

  ………

  “说起来,李世民麾下也是人才济济,能臣良将不少,南边挡住李靖的长孙无忌就不说了,东边挡住秦琼的柴绍和西边挡住徐世绩的段志玄都是难得的大将之才。”战马之上,王君临看了旁边沈果儿刚刚递过来的军情,将军情递给旁边的聂小雨,脸上略有些感慨。

  沈果儿笑道:“陛下,柴绍和段志玄对李世民忠心耿耿,恐怕难以策反,即使是陛下最终灭了唐国之后,都不好用之。”

  “这倒也是。”王君临点了点头,表示对沈果儿的判断深以为是。

  沈果儿继续道:“反倒是长孙无忌在年轻的时候与陛下有几分交情,且当年长孙晟对陛下也有恩情在,而长孙无忌此人一心想要当开国宰相,之前只是认定了李世民是真命天子,等陛下的大军灭了唐国,统一天下之后,只要陛下稍一示意,长孙无忌当会立刻向陛下称臣效忠。”

  王君临却摇了摇头,道:“长孙无忌才能固然不输杜如晦和房玄龄,但是我大安国如今却也不缺他。不如让他继续跟着他心中的真命天子李世民去其他地方打江山、建立国度吧!”

  “陛下是想放李世民离开,”沈果儿怔了一下,又疑惑道:“陛下莫非是想让李世民去西域之地与那西突厥、杀阡陌的昭武国抢地盘?”

  “西域之地自然迟早是我大安国的!”王君临摇了摇头,眸中闪过莫名光芒,笑道:“这天下太大,大海彼岸还有很大的天地,李世民这等天命人物因朕而死,太过可惜,不如放他去大海彼岸,那片大陆或可在无数年后称为北唐州、南唐州。”

  话说到这里,王君临心中禁不住对李世民带人登上北美州有些期待。

  不管怎么说,至少我华夏之人占领那片土地,绝不会将本土印第安人杀的差点绝种,更不会搞什么奴隶庄园,无数年后的民主社会、法制社会还大搞民族歧视,也不会让一个有“建国”、“懂王”、“地堡男孩”等昵称的喜剧演员当国家元首。

  这时,聂小雨已经看过了沈果儿送来的最新情报,突然说道:“将唐国使者制作成人体炸弹的应该就是一号了,只是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手段继续存活在剑神的肉体之内。”

  王君临神色一肃,问道:“小雨,这件事情是不是非常重要?”

  聂小雨点头道:“的确非常重要,我一定要抓住一号,好好研究一下他现在的身体,弄清楚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顿了一下,聂小雨又补充道:“只要弄清楚了这件事情,或许我可以制作出几个分身出来。”

  王君临闻言,不由身体一震。

  这时,猞猁毛毛叼着大老虎,身体三摇两晃的追了上来,远远看见了王君临,兴奋的跟个小孩似的,看那眼神动作,分明是想将它嘴里面叼着的大老虎给王君临。

  王君临胯下的血鬃马闻到酒味和血腥味,转头看了一眼猞猁,有些羡慕的嘶叫了一声,他也想出去打猎,也想喝酒。

  王君临听到血鬃马的叫声,转头看着猞猁毛毛,顿时一阵苦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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