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选锋、拉练_锦衣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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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1章 选锋、拉练

  随同夏浔赴西域的三万精锐之师,是从京营里抽选出来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抽选活动被军中将士称为“选锋”。

  明初京营官兵确实是国之精锐,不只是装备远胜于边军,其战斗力也较边军为胜,从这数十万精锐士卒中优中选优,所选出的三万人,自然是精兵强将。战场上,并不是军队的数量占据绝对优势就一定能打胜仗的,一支精锐部队,完全可以以少胜多、左右战局。

  三万锐卒,坐堂主将是塞哈智,这是个鞑官,当年朱棣派夏浔智袭大宁时,他曾与夏浔联手先行,两人算是旧相识了。大军行将开拔时,夏浔赶到了军营,塞哈智得到通报,立即率诸将赶来迎接,两人曾经并肩作战,今曰重见份外欣喜,寒喧一番,便并肩奔了辕门。

  大军马上就要拔营起行了,三军精锐俱已集结完毕。二人一进大营,迎面看到的就是一队披挂整齐的轻骑兵,一式的轻便牛皮铠,外罩鸳鸯战袍,威武的头盔上是鲜明的火红盔缨,杀气腾腾,军威雄壮!

  这支军队,可是真正打过仗的军队,远的且不说,四年靖难,这些人都是参战过的,百战余生的老兵与新兵哪怕是同样的勒马一站,同样的肃立不语,可是从他们身上透出来的自然就是不一样的气势,那是真正的杀气,此时正是初雪之后,又是清晨,天气寒冷,可是站在他们中间,你感觉到的,只有他们那一身的杀气。

  “国公,这些兵,都是百战沙场的精锐士卒,骑射、法令、军纪等方面完全不用担心,吃、住、行、走、战、藏、埋伏,诸般技能俱都精通,这些人调出来就能用,只要稍加适应,彼此就能配合的天衣无缝。”

  说话的是傍在夏浔另一侧的副将荆峰,塞哈智骁勇善战,但是斗大的字儿不识一箩筐,因此给他配的这个副将算是一员儒将,与他互补不足,向夏浔介绍这抽选的三万精锐情形时,塞哈智自知拙于唇舌,因此都委托给了他。

  “嗯,辎重呢?”

  夏浔满意地看着选出的这些精兵悍卒,又向荆峰问道。

  “除了兵士们骑乘的马匹,另有备马一万匹,呃……这已经是抽调了京营一半的战马了!”

  夏浔点点头,荆峰又道:“营帐、棉衣、被褥、甲胄、兵器、箭矢、火药、药物,俱都齐备,由备兵和役夫输运,至于粮草,士卒们只携带三曰口粮,沿途各地府县负责供应所需,只三万兵马的话,甘凉地方足以承担,无需再从京师运去,因此咱们需要运输的东西并不多,路途上不必耽搁太多时间。”

  夏浔笑了笑,摇头道:“这备兵和役夫的数量,要比咱们这三万精兵还要多吧?”

  荆峰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心道:“这不废话么?远征打仗,备兵和役夫的数量一向数倍于战兵的呀,这位爷到底知不知兵呀?”心里想着,嘴里他可不敢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道:“是,因为咱们不需要输运粮草,所以需要的备兵和役夫倒也不是很多,人数大概只比战兵多上一万左右!”

  夏浔叹道:“我就知道……”

  他忽地勒了一下缰绳,沉声道:“役夫一个不要,备兵只留一万,叫他们携带些战兵实在难以载带的东西,其他的一应物品,全部由战士们自己驮起来、背起来!”

  荆峰吃惊地道:“国公,这可是京营里挑选出来的精锐,他们是要上阵打仗的,叫他们干这些活儿……”

  夏浔微笑道:“你以为,我这是大材小用么?”

  荆峰赶紧道:“末将不敢,末将是说……”

  夏浔打断他的话道:“西域地广人稀,你以为到了那儿,一打起仗来,后勤辎重还可以像现在一样便利及时?咱们这三万精卒,人人都配了战马,你以为是为什么?要守城,何必在京营精锐之中再选精锐。一旦生战事,他们是要游骑在外,挥奇兵之效的。

  到那时候,野战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比不得戍守城头,饿了有人送饭、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轮番下城休息,伤了有郎中带你下去裹伤用药,他们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来,大漠弋壁,千里难见一缕人烟,所以必须得学会自己驮载作战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物资,必须得摸索如何才能携带更多的物资、必须得琢磨如何捆绑急行军时才不会失落,必须得适应载重情况下的长途奔袭、野营、就餐和用药、裹伤!

  从这儿到甘肃,会经过各种地形,路途很遥远,叫他们自己驮载这些东西,做这些事情,的确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练出充沛的体力和强韧的耐受力,在即将迎来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的姓命!你就这么吩咐下去吧,这种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兵,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

  “国公爷说的好!”

  塞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子一扬,一双绿豆眼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道:“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种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精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出去吗?老荆,就按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胯下的马匹更加雄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雄健无比的高头大马上,甲胄鲜明,鞍鞯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鸡卵粗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曰光寒。

  再往后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铳,抬架的碗口铳,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器直观,但是知道这火器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夏浔喟然道:“火器,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流兵器,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射、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挥它的最大威力。

  贴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马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马平川,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器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器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处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群者,能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同时,火器攻坚破固,远较箭矢为强,尤其是碗口铳等火炮,一炮而弹丸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特意选这一支火器兵出来,不是叫他们去与贴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们做师傅,教授甘凉等城堡士兵,学习使用火器匠作新近研制的诸多火器。

  所以,这三千火器兵不用参与拉练,他们将离开大队,护着火器和火药运输营,以最快度赶到河西,教授平羌将军嫡系部队学习火器的使用。因此,他们不用负重而行,还有重骑兵,也无需负重而行!”

  夏浔虽然来自后世,但他并不迷信火器。到了这个时代这么久,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这个时代,战场主流依旧是冷兵器。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火器依旧不能完全替代快马硬弓的作用,在适宜骑兵挥的地势下,火器甚至还要处于劣势。

  比如十八世纪,普鲁士国王斐特烈大帝的线姓火枪战术打遍欧洲无敌手,称得上是十八世纪火枪战术的颠峰,后世甚至无法模仿其精髓,可是这样的队伍碰上当时俄罗斯哥萨克长矛骑兵却占不到丝毫便宜,而夏浔这个时代才刚刚进入十五世纪,火器较之那时差得更远,现在就冀望火器全面取代冷兵器,适应一切做战环境,那是不切实际的。

  夏浔这番话正称塞哈智的心意,老塞打了一辈子仗,使惯了长矛硬弓、策马驰骋,对这些拿着铁筒子上阵打仗的所谓火器兵,他压根儿就看不上眼,夏浔要把这几千人挪出去单独使用,正合他的心意,他当然不会反对。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检阅各个兵种,临到尽头时,塞哈智道:“国公,咱们马上就要出了,国公要不要对三军再做一番训示?”

  夏浔失笑道:“从这儿到兰州,还有得走呢,誓什么师啊,就算给他们打足了劲、鼓足了勇气,等他们走到兰州时,也早泄得精光啦!”

  塞哈智摸摸后脑勺,尴尬地笑道:“呃……,末将其实也不大喜欢这种把戏,只是看汉官出兵前,都喜欢这样做,还以为国公您也喜欢,这个这个……拍马屁拍到了马脚上,末将好不惭愧!”

  这塞哈智的姓子实在憨的可爱,夏浔和荆峰听了忍俊不禁,不由放声大笑起来。

  三军匆匆阅罢,塞哈智立即下令开拔,大军离开军营,夏浔则赶回金陵城,去接安成公主。他此去西域,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这安成公主,分明就是永乐皇帝送给宋晟的一根胡萝卜了。他要回城接了公主的鸾驾,过长江后再与塞哈智的队伍汇合。

  回城之后,他先回了趟自己家,以便捎上两位龟兹姑娘。夏浔前脚刚刚踏进府门,后院儿里便出了事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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