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转起来了_三国:我才不想在乱世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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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转起来了

  第77章转起来了

  即使是现在,吕玲绮也常常会想起,父亲当上主簿后,骑着马带自己追逐落日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那时的吕家生活在五原郡九原县,这个郡位于并州北端,与附近的朔方,云中,雁门分享一片水草还算丰美的草原。

  家主吕布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人,每天天刚亮就带着自己的羊群出门,天快黑了才赶回家。

  没办法,九原县附近的优质草场都被其他牧民捷足先登,买不起马的吕布只能带着自己的羊群徒步很久,走到很远的,人迹罕至的地方,才能让它们饱餐一顿。

  “得有一匹好马才行。”

  入夜,在帐篷里进行生命大和谐的时候,吕布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妻子严氏的低声吟唱被打断。

  “发病.”,妻子不满地轻轻推了他一下,不过还是认真地探讨了这件事,“咱家税都交不起了,哪里买得起马,还好马?”

  作为北方边境,五原郡的好马并算不少,可大部分都归官营的六牧师苑令和郡县的马丞掌管,平时做驿马,战时做军马。

  而从马市的私人手里买马不仅价格昂贵,而且一般是从南匈奴流入的驽马,胜在吃苦耐劳,只适合用来放牧赶路而已。

  “我肯定能搞到手!”,吕布不以为然,想着自己的雄心壮志,只觉得帐篷里臭烘烘的待的不爽利,便起身揉了揉吕玲绮熟睡中的小脸蛋,“妹妹,等你出嫁,阿父送你一匹全县最好的马,你说好不好啊?”

  身后的严氏气急败坏地给了他一脚,“好不容易才睡着,伱把她弄醒了,倒霉的却是我!”

  好在还是个婴儿的吕玲绮早就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的动静,睡眠质量奇高,这才让严氏松了一口气。

  她妩媚地白了自家爷们一眼,“你可闹够了?”

  “差不多吧。”,少年吕布点点头。

  “我还没闹够呢.”

  遂一夜无眠。

  第二天吕布就动身去县里打听,哪里能搞到好马。

  “好马都在官营的牧场里呢!”——他得到的大部分回答都是这样的。

  “你的马看起来不错”,吕布对着路过的一个公子哥问道,“是官营的牧场养出来的吗?”

  “官营牧场定期会清理一些劣马和老马”,那公子哥看他仪表不俗,便耐着性子多聊了几句,“你若是有钱,又没人来查你,自然可以买到。”

  一句话,把自家的财力和权势都炫耀了。

  闻言,吕布打量了一会那马,抬头道:“可这既不是劣马也不是老马。”

  “这算什么?”,公子哥矜持地笑了笑,“若是太原王氏的子弟想要,多好的马都能弄到手!”

  “如果我没什么钱,又不是什么王氏子弟呢?”,吕布有些郁闷,怎么买个马都有这么多门道。

  “那就从军去,选上骑士,官府白送你!”,公子哥答道。

  只是要拿命去换而已。

  边郡子弟确实容易选上骑士,其中良家子出身的甚至有机会被调去雒阳加入羽林军。

  作为本地人,他们对家乡和周边胡人的地理风情知根知底,加之骑射俱佳,一旦保家卫国,就是边军的中坚力量。

  从军的条件也很简单,只要满足弓马娴熟即可。

  其中弓箭是最为重要的作战手段,也是边军主要的日常训练内容,每年秋天会举行一次射箭考试,称为“秋射”或者“都试”,一般在八月中举行。

  射试要在十二支箭中命中六支才算合格,称为“程”或者“当”;低于这个数字则需要解释,称作“爰书”;射中六次以上的,便在考绩上记“劳”,每超出一箭记劳十五日,积劳可得升迁。

  马他搞不到,弓箭还是好弄的。

  从此,吕布出门放牧时,身上会带上弓箭。

  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天赋,这很不公平。

  比如炸裂的身体天赋,比如超出常人的时间.这方面,具体的可以去问严氏,毕竟男人不能自吹自擂。

  但射箭上的天赋之高,实在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起初他放牧回家,偶尔带回来羚羊和狍子这种草原上常见的猎物,妻子严氏对此表示很开心,家里不仅从此不缺吃的,还多有剩余。

  自吕玲绮断奶开始,就没缺过肉吃。

  随着几年,吕布越发熟悉这项技艺,事情很快就发展到,他所到之处,目视范围内的猎物全部无处可逃,能活下来的唯一原因就是他实在装不下了。

  他带回家的东西逐渐稀奇古怪起来。

  比如一只身子洞穿的鹰。

  “这玩意有啥用?”严氏问他。

  “给妹妹玩吧。”,吕布默默把死鹰放在吕玲绮手上。

  “那这个呢?”,严氏又指着一条尾巴被钉住,还在吐信子的蛇,“也是给妹妹玩的?”

  “我玩,我玩”,吕布陪着笑把蛇装进袋子里。

  他看起来大体上还是个少年的样子,只是开始长出浅浅的青胡茬。

  此时的牧民吕布已经是县里个小有名气的猎人,只要日子这样继续过下去,存够钱买匹不错的马看起来并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

  至于从军?

  严氏不让,他便不去想这件事了。

  这也是吕玲绮最快乐的一段童年时光,父亲每天都能给她带回来一些寻常男孩子梦寐以求的小玩意儿。

  嗯,活的。

  女孩子本来就发育得早,她的身段很快抽条,比同龄的女孩子高出一大截。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凭着一手神射,吕布去哪里都不会饿着一家子人,他们或许可以成为九原县一个不错的猎户家族。

  直到一天,吕布什么也没带回来。

  还是个孩子的吕玲绮慌了——父亲的身上沾了好大一片血。

  妻子严氏大惊失色,忙问他是怎么回事。

  “遇到了一小群狼”,吕布的表情无比冷淡,若无其事地脱下衣服,“箭用完了还有几个畜生不退,我便用弓弦把它们一个个全勒死了。”

  严氏一阵后怕,吕玲绮则由于视角问题,清楚地看到父亲的腿在微微颤抖。

  后来她才知道,人在极度兴奋的时候,才会这样。

  “我想好了”,他伸出混着狼血和自己血的手,话中带着无可置疑的威严,“我要从军。”

  严氏这次没有再说什么,转身为他收拾行李。

  进入军中的吕布博得了偌大的名声,并州军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每年秋射,都有无数男儿等着看他出场,表演百发百中的神迹,偶有北匈奴南下打草谷,都是九原吕奉先收割生命的舞台。

  弓响,人落。

  平日里边军将士需要学习认字,用以写“日迹簿”以记录敌情,也就是所谓的“谨侯望”,吕布也学得不赖。

  至此,可谓文武双全。

  新任刺史丁原兼任骑都尉之职,听闻九原吕奉先的大名,亲自北上到军中邀请他。

  命运的齿轮就此开始转动。

  吕布字奉先,五原九原人也。以弓马骁武给并州。刺史丁原为骑都尉,屯河内,以布为主簿,甚见亲侍。——《后汉书刘焉袁术吕布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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